多选题 甲将其自有房屋一幢赠与乙,在办理完产权登记后,二人在酒宴上发生冲突。甲被乙用酒瓶砸中后脑勺,致智力障碍,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则(    )。
   A.甲的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该项赠与
   B.赠与财产已交付,不可再行撤销
   C.撤销权的行使,应在甲之法定代理人得知此事后六个月内为之
   D.该项赠与,仅甲有权撤销,他人不得为之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