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多选题
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陈某的扣押行为构成抢劫罪,因为陈某是直接向赵某索取财物,而非向第三者索取财物。抢劫罪,是指以不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绑架罪中存在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的情况,抢劫罪中的暴力也可能是绑架行为,故容易混淆。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前者只能是向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勒索财物;后者是直接迫使被绑架人交付财物,而不是向第三者勒索财物。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非法扣押被害人或者迫使被害人离开日常生活处所后,仍然向该被害人勒索财物的,只能认定为抢劫罪,不应认定为绑架罪。本题中,陈某和高某为获取财物,对赵某拳打脚踢,且是“强迫赵某拿钱”,可见其没有对赵某以外的其他人提出索要财物的要求,故应当认定其为“当场”索取财物。应当构成抢劫罪而非绑架罪。故选C。
多选题
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高某并无绑架的故意,而以为是索要债务。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人的身体活动的自由。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行为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只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成立绑架罪。本案中,高某以为赵某对陈某负有合法的债务,为了索取该债务而扣押了赵某,应当构成非法拘禁罪。故选A。
多选题
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因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陈某的抢劫罪与高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重合的部分成立共同犯罪,即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共犯。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因为许多犯罪之间存在交叉与重叠的关系,或者表现为甲罪是乙罪的一部分,或者甲罪的一部分是乙罪的一部分,这便导致甲罪与乙罪具有部分重合的性质;当重合的部分本身也是刑法所规定的一种犯罪时,就说明二人以上就重合的犯罪具有共同故意与共同行为。换言之,即使二人以上分别持甲罪与乙罪的故意,但当甲罪与乙罪的重合部分属于刑法所规定的独立犯罪(既可能是甲罪或者乙罪,也可能是丙罪)时,他们至少就重合部分的犯罪具有共同故意与共同行为;既然如此,就应当根据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认定其为共同犯罪,赵某的死亡是超出二人共同犯罪的范围的,D项错误。故选C。
多选题
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成立自首与重大立功,因为被检举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立功是指犯罪人到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行为。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立功表现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二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三是其他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阻止其他犯罪人的逃跑等等。其中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上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故选C。
多选题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高某的行为不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高某的行为属于拘禁他人之后,索取债务的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A项错误;陈某不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陈某的故意杀人行为包含在抢劫罪当中,B项错误;本案中,高某仅有非法拘禁的故意,仅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与陈某成立共犯,高某并没有杀人的故意,对于陈某的杀人行为,高某与陈某不成立共同犯罪,高某对此不负刑事责任,C项正确;C项错误,故D项应排除。故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