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丁公司发生下列有关销售的业务:
(1)2011年共实现销售收入12000万元(不含税),其中现销7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销售2000万元,其余为委托收款方式销售。其成本为8000万元。
(2)年末根据产品质量保证条款预计维修费用。根据以往记录,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概率为10%,维修费用为收入的1%;发生较大质量问题的概率为5%,维修费用为收入的2%。
(3)2012年2月10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发生商品质量问题,客户退回商品,商品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收到。该商品的售价为100万元,成本为70万元。
假定丁公司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不考虑与递延所得税相关的因素。
[要求]
(1)合并编制2011年销售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提2011年的维修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3)编制销售退回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1)合并编制2011销售业务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8190
应收票据 2340
应收账款 35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
(2)计提2011年的维修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2011年的维修费用=12000×10%×1%+12000×5%×2%=24万元
借:销售费用 24
贷:预计负债 24
(3)编制销售退回的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贷:应收账款 117
借:库存商品 7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0
借:坏账准备 5.8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85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4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11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8.11
借:盈余公积 1.81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1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