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______
  • A.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决定权完全在人民法院,当事人无权发表意见
  • B.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院可以不让被告提交答辩状
  • C.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必须遵循两审终审制
  • D.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审限可以延长至6个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简易程序 [解析] 本题考查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所以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所以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所以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诉解释》第258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