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6.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价格,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比例税率),本题要注意两点,一是材料成本的金额包括买价和运输费;二是材料成本和加工费都要使用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