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A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10日,甲以房屋作价出资并自A公司成立之日实际移交A公司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2014年3月1日,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①本题属于“已交付,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人民法院应该先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选项A、B错误)。②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选项C正确);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