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应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方能有效的事项包括(    )。
   A.合资经营合同的修改
   B.企业中止或解散
   C.资本的增加、转让
   D.企业章程的修改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权力
    董事会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机构,代表企业。根据我国现有立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在就企业的中止或解散、资本的增加或转让、企业章程的修改时作出决议时,须全体一致通过方能有效。故本案正确选项是BCD。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修改不是董事会的权限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