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应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方能有效的事项包括( )。
A.合资经营合同的修改
B.企业中止或解散
C.资本的增加、转让
D.企业章程的修改
A
B
C
D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权力
董事会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机构,代表企业。根据我国现有立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在就企业的中止或解散、资本的增加或转让、企业章程的修改时作出决议时,须全体一致通过方能有效。故本案正确选项是BCD。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修改不是董事会的权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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