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