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处理案件的程序。
【正确答案】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处理案件遵循仲裁程序,具体包括仲裁申请、专家组的组成、审理、裁决、仲裁裁决执行或撤销。
   拟将争议提交中心解决的任何缔约国或缔约国国民,应向中心秘书长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秘书长应予以登记。仲裁庭可由双方同意的独任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可就其管辖权限作出决定。
   仲裁程序应当按照公约的规定进行,除当事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依照双方同意提交仲裁之日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果发生公约及中心仲裁规则或双方同意的任何规则未作规定的程序问题,则该问题应当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应当适用双方共同选择的法律。实践中通常适用东道国的法律。
   仲裁裁决应以全体成员的多数票作出,并应采用书面形式,由赞成此裁决的成员签署。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裁决不得对外公布。
   当事人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向秘书长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仲裁庭的组成不当;仲裁庭显然超越其权限范围;仲裁庭的成员有受贿行为;仲裁裁决有严重背离基本的程序规则的情况;裁决未陈述其所依据的理由。若裁决全部或部分被撤销,任何一方当事人可请求将此争议重新提交给一个新的仲裁庭审理,但只审理被撤销的部分。
   中心的裁决相当于缔约国法院的最终裁决,各缔约国法院不得对它进行任何形式的审查,包括程序上的审查;也不得以违背当地的社会公共秩序为由而拒绝承认与执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也不得对中心的裁决提出任何上诉或采取任何除公约规定以外的补救办法。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