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适用于()。
矿山采掘
水利
冶金
核与辐射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规定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化工、冶金、矿山采掘、农林、水利等可能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该标准不适用于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