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纳进口关税=(800+80+20)×20%=180(万元)。应纳进口增值税=(800+80+20+180)×13%=140.4(万元)。
(3)应确认的销项税额=(3600×50%+12000)×13%=1794(万元)。业务(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50×9%=13.5(万元)。
(4)业务(4)应确认的销项税额=(4+1)×12000÷800×13%+2×3600÷200×13%=14.43(万元)。
(5)业务(5)应确认的销项税额=(46.8+14)÷(1+13%)×13%+30×9%=9.69(万元)。
(6)该企业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794+14.43+9.69)-(868+140.4+13.5)=796.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