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雅新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4 月,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 2018 年时外债高达 20 亿元,濒临破产。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下,雅新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2018 年 4 月,多家银行向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4 月 29 日,法院裁定受理对雅新公司的重整申请,并确定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6 月 28 日,法院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1 月 8 日,法院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高票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12 月 5 日,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雅新公司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1)选项 A: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债务人”执行;(2)选项 D:重整计划草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3)选项 E:重整计划草案应经债权人会议(而非公司董事会)分组表决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 10 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