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知识产权在民法中的地位可以这样来概括: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属于对世权、支配权。
首先应当明确,知识产权法是私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包括: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归属关系;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利用关系;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交换关系。知识产权法调整的这些社会关系,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因知识产品的归属、利用、交换所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虽然专利法和商标法中都有一定数量的政府机关审查授权以及权利撤销等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是为权利的取得和维持服务的,属于知识产权法中的程序性规定。而且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认为,程序法和诉讼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大多数实体法中都有程序性的内容,如权利取得程序、权利行使程序、权利维持程序等等。这些程序性条款是实体法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影响知识产权法调整社会关系的平等性质。所以,要明确,知识产权法是私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支配其所有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于涉的权利。这一定义揭示出,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其保护对象为信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是受保护信息的所有人,知识产权为支配权,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所保护的对象。具体来说,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对世权是指知识产权的义务主体是除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在这一点上,知识产权与物权相同,而与债权有别。知识产权是支配权,权利人得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权利的保护对象进行全面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如可以进行商业性利用,也可以不利用,可以用法律许可的任何一种方式利用,也可以进行处分。知识产权在这些方面与物权一样,所以可被称为“准物权”。因此,物权法上的一些重要原理,如权利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等也可以用来研究知识产权。但毕竟,知识产权的客体与物权的客体有着根本区别,由此知识产权具有一些独有的特征,如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等等。因此,知识产权是民法中的一类独立于物权、债权的特别的权利,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