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被告人冉某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因为冉某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法院给他指定了辩护律师,但冉某坚持要自己进行辩护。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拒绝辩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拒绝一经提出,就应当生效
   B.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C.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之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
   D.如果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虽然《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8条的规定,冉某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其拒绝辩护需要有正当理由,法院才可准许,而非要求一提出就有效,故而AB两项错误。据《律师法》第32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可知CD两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