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我国的流转税法的概念和类型。
【正确答案】流转税法是调整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所谓流转额,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商品销售收入额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劳务或营业收入额。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相应的,流转税法包括:
   (1) 增值税法。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增值税法是调整增值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93年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规章是我国增值税法的主要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税法主要构成要素,增值税的纳税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法定增值额。纳税环节为非单一环节的多环节征税,属于价外税。
   (2) 消费税法。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消费税法是调整消费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1993年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及《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消费税的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分经济性质和所具有的国籍,也不分所处的地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征税客体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一道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属于价内税。消费税的税目包括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车轮胎等。
   (3) 营业税法。营业税是以工商营利单位和个人商品销售收入额、提供劳务发生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营业税法是调整营业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93年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我国营业税法的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营业税的纳税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是非商品流转额和不动产流转额。营业税共设9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4) 关税法。关税是指对进出境的货物或者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关税法是调整关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关税法主要包括2000年修订的《海关法》、2003年的《进出口关税条例》和《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相关规定。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流转额,在货物和物品进出境环节一次性征税。关税的应纳数额,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或应税数量为计税依据。关税税率分为出口税率和进口税率,其中进口税率又采用包括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的复式税率。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