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这里的通知属于( )义务。
A、
主给付义务
B、
附随义务
C、
从给付义务
D、
次给付义务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务的效力。附随义务,是指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债的关系发展情形所发生的对相对人的告知、照顾、保护等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里承租人对出租人的通知属于附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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