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量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依法裁量决定刑罚的活动。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人民法院在定罪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判处多重的刑罚的问题。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法定、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罪刑相当等三项刑法基本原则,结合我国刑事审判工作的具体情况和经验,明确规定了在量刑活动中必须遵循的一般原则,即刑法所规定的:“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一)量刑必须以犯罪事实为根据。在量刑中坚持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原则,就是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把量刑建立在充分、可靠的事实的基础之上,避免因犯罪事实不清而造成冤假错案。坚持量刑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是:
(1) 查清犯罪事实。这里所说的犯罪事实,是指犯罪构成要件诸基本事实情况,即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情况。对于某些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的犯罪来说,犯罪事实还包括犯罪情节,即所谓的定罪情节。犯罪事实是量刑的物质基础。没有犯罪事实,就没有量刑的客观基础。只有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才可能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性质的犯罪,是否需要刑罚处罚,给予何种处罚。在刑事审判实践中所以出现错案,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犯罪事实没有查清,没有认真坚持量刑必须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原则。因此,要做到量刑适当,必须首先查清犯罪事实。
(2) 正确认定犯罪的性质。不同性质的犯罪,具有不同的社会危害性,处罚的轻重也有区别。因此,在量刑的时候,必须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运用犯罪构成的理论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正确认定犯罪的性质,即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定什么罪名。正确认定犯罪的性质,即定性准确,是量刑适当的必要前提条件。定性不准,量刑必然不当。刑事审判实践中发生的某些错案,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定性不准。
(3) 掌握犯罪情节。这里所讲的犯罪情节,是指决定犯罪性质的基本事实以外的,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的事实情况,即量刑情节。它不决定性质,但影响量刑的轻重。我国刑法正是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对同一犯罪规定不同的量刑幅度。情节不仅决定量刑幅度,而且决定某一量刑幅度以内或以下处刑,或者免除刑罚处罚,所以,人民法院在确定了犯罪的性质,解决了该罪运用哪个刑法条文规定的量刑幅度以后,还必须掌握犯罪情节,根据情节的不同,决定在哪个量刑幅度以内或者以下裁量应处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忽视情节在量刑中的重要性,用一个固定不变的量刑标准去套情节各异的具体案件,也会造成量刑失当。
(4) 正确评断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指行为对于社会造成的危害的大小、轻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是区分罪与非罪、重罪和轻罪以及由此决定是否判刑和判刑轻重的主要根据之一。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由诸多主客观因素决定的,因此,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必须正确评断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才能对犯罪分子判处适当的刑罚。如果评断不当,量刑也可能畸轻畸重。
此外,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特别是社会治安形势等,也是决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重要因素,对于处刑的轻重也有重要影响。因此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裁量决定刑罚的时候,也不能忽视这些因素。
(二)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刑法》第61条规定,在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这就是说,量刑要以刑法为准绳,?依法量刑。这是罪刑法定原则在量刑活动中的体现。所谓刑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指以下规定:
(1) 刑法有关刑罚方法、刑罚制度及其适用条件的规定。例如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等等。违反这些规定量刑是不合法的。
(2) 刑法有关具体犯罪的量刑幅度的规定。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不能任意突破,除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以外,只能在量刑幅度以内选择适用适当的刑种或者刑度。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升格适用死刑;法定最低刑为有期徒刑的,不能降格适用拘役或管制等等。
(3) 刑法有关从重、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处罚的规定。例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等。量刑时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保证量刑适当,真正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精神。
综上所述,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量刑原则的两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偏离其中任何一个部分,就是偏离量刑原则,就会量刑失当,造成错案。只有在量刑过程中将两者同时并重,才能够做到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罚当其罪。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