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四川省甲市A区法院与湖北省乙市B区法院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管辖争议,就其解决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哪个法院先判决哪个法院取得管辖权
B.由两基层法院直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由甲市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可知,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关于如何确定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6条可知,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依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本案中双方属于跨省的管辖争议,故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并且需要由共同上级的下级法院也就是两省的高院先协商,故本题正确答案应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