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4年6月20日,甲持枪抢劫后逃至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考点] 追诉时效
[解析] 追诉时效是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一般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本案中,“持枪抢劫”是具有升格法定刑情节的抢劫犯罪行为,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适用的追诉时效期限为20年,经过20年一般不再追诉。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该法条也可知,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所以D选项错误。追诉时效的中断,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所以B项错误。追诉时效的延长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本案中,甲逃避侦查审判,但公安司法机关没有立案,因而不符合时效延长的条件,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时效延长的第二种情况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本案也不符合这一条件,因而时效不延长,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故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