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商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商法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其与民法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二者的联系一般表现在以下方面: (1)民法与商法都属于私法范畴,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都是以民法的法律规范为主构成的法律,且在调整的实践中需要二者的配合。 (2)民法的主体制度是对商品经济活动主体资格的一般规定。商主体制度实际上是对民事主体制度的具体化。 (3)民法中的物权、债权制度是对从事商品经济活动的正常条件的一般规定,商法中的物权、债权制度则是对商:事交易中物权制度和商品交换流通活动作出的补充规定与特殊规定,其适用必须以民法物权制度、债权制度为基础。 (4)商法的短期时效制度是对民法诉讼时效制度的补充与变更,其适用以民法的时效为前提和基础。 二者的区别一般表现在以下方面: (1)立法价值取向不同。民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公平,而商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效益。 (2)调整对象不同。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即平权关系。商法调整的是商主体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商事交易关系以及对国家商事交易的管理关系,即平权和不平权兼有的关系。 (3)主体范围不同。民法调整的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类民事主体所从事的民事行为。商法调整的范围有限,仅适用于民事主体中从事商事经营活动的那部分,或仅仅适用于民事行为中与营利相关的那一部分行为,即商人所从事的行为。 (4)法律责任制度不同。民法一般实行过错责任;商法除实行过错责任外,还大量适用无过错责任,且其法律责任较为严格。 (5)性质与特征不同。民法是纯私法;商法则以私法为主,兼具公法性内容。民法一般属于国内法,具有固有性,不具有国际性:商法则具有国际性。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