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 A.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
  • B.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 C.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无须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
  • D.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 E.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 A、B、E
【答案解析】[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行诉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故选A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