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国人A在甲国境内购买了一个由中国某企业生产的保温杯,在使用过程中因保温杯质量问题被烫伤,于是A向该中国企业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侵权诉讼适用侵权行为实施地法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即甲国法;可是依照甲国冲突规范,侵权诉讼应当适用侵权行为人的本国法,即中国法。最后,我国法院适用了甲国法处理本案。这表明我国在处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 )。
A.仅接受狭义的反致制度,排斥转致和间接反致制度
B.完全接受反致制度
C.接受转致和狭义反致制度,仅排斥间接反致制度
D.排斥反致制度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民法通则意见》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而适用反致制度的前提条件是,法院地国家把内国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理解为实体规范和冲突规范的总和。据此,我国法院目前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尚不接受反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