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问答题
《晋书·刑法志》:“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服制若近,以尊犯卑,处刑则轻,以卑犯尊,处刑则重;服制若远,以尊犯卑,处刑则重,以卑犯尊,处刑则轻。若财产转让有犯,服制若近,处罚若轻。”
问题:
(1)这段文字反映了什么制度?
(2)确立这一制度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3)举例说明这一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这段文字反映了准五服以制罪制度。所谓准五服以制罪,是指对于九族之内亲属相互侵害的犯罪行为,要根据五服所表示的远近亲疏关系而定罪量刑的制度。
(2)准五服以制罪的刑法原则的确立,是按照儒家强调的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标准,体现“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父权、夫权思想,旨在维护上下、尊卑、贵贱、亲疏的社会等级秩序。因此,它实际是将儒家礼的原则引入刑事立法原则之中,作为定罪量刑的首要依据。这显然是引礼入律、融礼于法的产物,是罪刑确立标准进一步儒家化的重要表现。
(3)准五服以制罪原则自《晋律》确立后,一直沿用到清朝。唐朝将服制定罪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列入《唐律疏议》;后世出现的“十恶”重罪中,对于不孝、恶逆等严重侵犯亲属的犯罪,都加重处罚;元朝制定的《元典章》甚至首创五服图,而明、清刑律在正文之前附有《五服图》,以便司法机关量刑时参考。可见,该制度对后世封建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问答题
《魏书·刑罚志》:“当死者,部案奏闻。以死不可复生,惧监官不能平,狱成皆呈,帝亲临问,无异辞怨言乃绝之。诸州国之大辟,皆先谳(音验——编者注)报乃施行。”
问题:
(1)这段文字反映了什么制度?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确立这一制度的宗旨是什么?
(4)举例说明这一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这段文字反映的是死刑复奏制度。所谓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司法机关执行死刑必须奏报皇帝批准的制度。该制度首次确立于三国曹魏时期。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应当处死刑的,要将案件及时奏闻朝廷。由于人死不能再生,担心司法官不能公正断案,因此审判完毕后都要呈报皇帝,皇帝亲自过问,如果没有疑问或者冤屈方可执行。各地死刑案件都要上报才能执行。
(3)死刑复奏制度创立于三国曹魏时期,完善于南北朝北魏时期。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开始逐步完善死刑复奏制度,说明统治阶级开始慎重对待死刑和处理死刑案件,因此是慎刑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反映。死刑复奏制度确立的基本宗旨是:皇帝企图通过执掌生杀予夺的大权,以加强对司法权的控制。
(4)死刑复奏制度直接影响到后世的司法审判与刑法执行制度,隋唐时期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死刑三复奏和死刑五复奏制度;宋朝有京师一复奏制度;明清时期在死刑复奏制度的基础上出现了各种会审制度,尤其清朝发展的秋审制度,对于死刑案件,都必须上报皇帝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