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民国暂行报律》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民国暂行报律》制定于1912年3月2日,是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为了对报刊出版进行初步管理而发布的一个简略的法令。该法令规定了三条管理办法:①出版报刊必须履行登记手续:②不得破坏共和国体;③报道失实,污毁个人名誉者应该更正等。但在当时民主、自由气氛空前高涨的报界,此报律受到了报界的一致反对,孙中山明令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