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 财政法 |
| 财政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这种特殊分配关系是以国家为主导的一方的分配关系,它包括国家与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家财政说与公共财政说:关于财政的本质主要有国家财政说和公共财政说两种,前者认为财政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统治及其职能需要,是国家统治的工具;后者认为财政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满足公共欲望的手段。财政的本质实际上与国家的本质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两种学说并不矛盾,在当代民主、法治和社会化条件下,财政必然要以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为要义,而这恰是现代国家统治及职能之所在。 | 是指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政法是国家实现其经济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重要工具。我国的财政法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反映社会主义财政分配关系和要求的法律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