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招投标
A县教育局利用财政拨款采购多功能教学仪20台。该设备供货项目概算1000万元人民币。考虑到教学仪技术复杂,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教育局依法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政府采购中心于2013年5月10日向教育局指定的5家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部分内容如下表所示。
{{B}}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部分内容{{/B}}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 |
招标项目概况 |
A县教育局教学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概算1000万元人民币 |
| 1.2 |
采购内容 |
多功能教学仪20台(原装进口) |
| 1.3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 1.4 |
采购人 |
A县教育局 |
| 1.5 |
采购代理机构 |
政府采购中心 |
| 1.6 |
邀请投标供应商 |
5家,由采购人指定 |
| 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U}} 4
{{/U}}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2亿 元人民币 {{U}} 5
{{/U}}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U}} 6
{{/U}}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 (4)投标人应具有两个以上A县政府采购项目中的中标业绩 |
| 12.1 |
投标保证金数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12.3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 |
| 14.1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一份正本、六份副本、两份电子版 |
| 15.3 |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A县某某大厦319会议室 |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3年5月25日10时 |
| 19.1 |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13年5月25日11时 开标地点:A县某某大厦319会议室 |
| 20.2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人数:7人 组成:招标人代表{{U}} {{U}} 4
{{/U}}{{/U}}人,从财政部门建立的政府专家库中 抽取专家{{U}} {{U}} 5 {{/U}}{{/U}}人。 |
| 22.1 |
评标结果公示期 |
7日 |
| 23.1 |
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媒体 |
A县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信息报》 |
| 24.1 |
评标办法 |
{{U}} 4 {{/U}}综合评价法 {{U}} 5
{{/U}}权重:价格20%,技术70%,服务10% {{U}} 6
{{/U}}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价的平均值 (4)价格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U}} {{U}} 6
{{/U}}{{/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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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招标人代表{{U}} {{U}} 4 {{/U}} {{/U}}与抽取的专家{{U}} {{U}} 5 {{/U}} {{/U}}可各为多少人?
【正确答案】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招标人代表与抽取的专家可各为1人和6人,或者2人和5人。
【答案解析】[考点] 要求监理工程师考生熟练掌握招投标法相关内容。
[解析] 主要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问答题
写出价格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U}} {{U}} {{/U}} {{/U}}。
【正确答案】投标报价得分=权重-[(|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请一一指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不妥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不妥之处:招标项目概况中编列项目概算1000万元人民币。
理由:应该编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
(2)不妥之处:邀请的投标供应商由采购人指定。
理由:应该从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择邀请3家以上的投标人。
(3)不妥之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两个以上A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业绩。
理由:禁止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4)不妥之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5万元人民币。
理由:《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5)不妥之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5日10时。
理由:自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20天。
(6)不妥之处:开标时间为2013年5月25日11时。
理由: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7)不妥之处: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价法的权重。
理由:综合评价法应当对每一项评价内容赋予相应的权重,其中价格权重小计不得低于30%,技术权重小计不得高于6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