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1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A错误:薛某为赔偿义务人,但是并非没有对应权利人,此案有权利人(即死者的近亲属),只是权利人尚未找到。 B错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82条的规定,交警大队暂时保管6万元的行为有法可依,不属于不当得利。 C错误: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的行为不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与薛某不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D正确:对于确未找到权利人,6万元如何处理,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此时可以依据法理类推适用《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认定6万元为无主财产,归国家所有,这样才符合公平正义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