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当事人甲于1994年4月16日接到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甲对此判决结果不服,于1994年5月2日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已经超出上诉期限,不予受理。
请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法院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5条关于期间计算方法的规定,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本案中当事人在1994年4月16日接到一审法院判决书,其上诉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5月1日,这一天正好是“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家规定放假一天,就应以5月2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