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早年丧偶,有二子甲、乙远在外地工作,一远房侄子丙常来照料,李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其18间房屋由甲、乙、丙三人平分,丙对此始终未表态,则(    )。
   A.房屋由甲乙丙各得六间
   B.甲乙每人继承9间
   C.甲乙各得6间,其余收归国有
   D.甲乙未尽赡养义务,18间房屋归丙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