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公司通过竞标获得了一个化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所有变更需获得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工程公司的设计人员发现原来的设计选型与制造厂的型号不匹配,经协商设计经理将设备型号修改为新的制造厂的型号,试分析说明该设计程序中的错误之处。
该设计程序不符合变更管理要求,当设计人员发现有矛盾的地方时,首先应该根据合同要求编写变更申请,在得到业主批准后方可继续完成修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