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县人民政府为加强全县生猪屠宰场的管理,于2007年10月30日发布《关于生猪屠宰的管理规定》的文件,称将注销全县9家屠宰场的营业执照。甲是于2006年经县工商局核准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屠宰场,也在被注销之列,其对县政府的行为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 A.县政府发布该文件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即9家屠宰场,具有直接执行力,是可诉的行政行为
  • B.县政府的行为是侵犯特定相对人财产权的行政行为,因之引发的争议具有可诉性
  • C.县人民政府发布该文件的行为虽然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发布的,但是却具有反复适用性,是抽象行政行为,因之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D.县政府的行为不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因此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具可诉性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中,县政府发布文件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9家屠宰场,侵犯了该9家屠宰场的财产权,具有直接执行力,因此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不是只能进行附带性审查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