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批准文号管理。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2013年政府机构改革前,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向企业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4年,每2年复核1次。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向化妆品生产企业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2013年政府机构改革,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目前,“两证合一”的工作正在开展。②化妆品批准文号管理:2008年机构改革后,化妆品卫生监督职责由卫生部划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行的批准文号存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颁发的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