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运用法律对国家权力运行秩序的作用原理,分析“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
【正确答案】(1)“权大还是法大”既是一个非常通俗的问题,又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但是从任何一个角度都不能够进行笼统的概括的回答。这里的比较也不是一个单纯的量的比较,而必须首先确定权力和法律的基本内涵,特别是前者。 (2)作为整体的国家权力,是法律制度体系构件的最直接的现实力量,特别是其中的国家立法权力,更是法制得以建立的权力基础。在这种意义上,权力是“大于”法律的。 (3)作为具体的国家机关的职权及其行使的权力活动则是必须与国家职能目标的根本要求相吻合的。而国家职能及其实现的具体机制性的要求,则是以法制的形式完整地体现出来的,所以在这种意义上,国家机关的职权和国家的法制都属于实现国家政权存续的价值的手段,二者不是大小的关系,而是并列的、相互补充和配合的关系。 (4)法律对于国家职能以及国家权力行使的体制和程序的规定更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根本性,是一种抑制和防范权力自身任意性和扩张性的规范化的力量,所以在这种技术属性的基础上,其实国家及其统治阶级或者人民更加依赖和寻求法制对于自身根本利益的明示的确认以及对于现实的各种国家权力的规范约束与制约监督。所以在这种意义上即便是在专制社会中,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律也被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甚至达到很高的水平,对建立和维护专制权力运行秩序所起的作用非常巨大。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法大于权”。 (5)在现代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中,法律已经逐步成为保障公民权利和社会公共权力的重要的形式与载体,法律是消灭专制主义、限制自由裁量、建立权力运行秩序的重要手段,其发挥作用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明确公民的各项政治权利,并加以有力的保障,确保国家政权的民主性质。第二,法律要对国家权力系统的结构作出科学的安排。主要包括:规定各权力主体(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划分以及相互之间的合作、协调与制约关系,各类主体内部的职权分配以及权力运行的程序机制等。可见,“法大于权”既是一个价值判断,又是一个事实判断。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