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5日,甲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因两人关系要好,乙暂不缺钱,一直未催要。2017年5月20日,乙生意出现资金短缺,遂向甲追要欠款。甲以乙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于是乙诉至法院,法院应当______。
A、
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B、
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C、
驳回乙的起诉
D、
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已过使乙丧失了胜诉权,即法院会驳回乙的诉讼请求。故本题选B。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