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应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的是:______
  • A.拐卖妇女又强制猥亵被拐卖妇女的
  • B.司法工作人员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又构成受贿罪的
  • 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故意伤害他人的
  • D.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又暴力抗拒检查的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考点] 数罪并罚 [解析] A项,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可知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的,按照拐卖妇女罪的升格刑,但是强制猥亵被拐卖妇女的,应当数罪并罚。因此,A项当选。 B项,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可知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又构成受贿罪的,从一重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因此,B项不当选。 C项,《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规定,犯前三款罪(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可知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故意伤害他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因此,C项当选。 D项,根据《刑法》第321条第2款的规定,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法定刑升格。因此D项不实行数罪并罚,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