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为了融资,甲将自己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乙,向乙借了1000万元(无利息),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甲在该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现甲不履行还款义务。下列正确的有______
  • A.乙对土地上的房屋也享有抵押权
  • B.乙行使自己的抵押权时,可以将房屋与土地一并拍卖
  • C.乙对房屋拍卖的金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 D.乙对房屋的拍卖的金额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考点] 抵押中的“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解析] 《物权法》第182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根据《物权法》第200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实现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本题中,乙对土地上的房屋不享有抵押权,但乙行使自己的抵押权时,可以将房屋与土地一并拍卖。在技术上,应分别计算土地拍卖的金额与房屋拍卖的金额,乙对房屋拍卖的金额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例如土地与房屋共拍卖了1500万元(估计土地700万元,房屋800万元),乙仅对700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剩余的800万元应为甲的普通责任财产。故B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