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S估价— 专业标准》遵守IVS 103报告规定的条款,具体包括:估价是个人成员的责任,RICS不允许以所在“评估机构” 的名义来发表评估意见,虽然根据国际评估准则规定,可以接受使用“作为公司的代表” 来发表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