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私营企业会计刘某去银行支取本单位的工资,由于出纳员疏忽大意,多付给刘某1万元。刘某回单位后将此1万元据为己有并拒不交出。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
侵占罪
B、
职务侵占罪
C、
不当得利的民事违法行为
D、
诈骗罪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由于出纳员疏忽大意,多付给刘某1万元,刘某构成不当得利,成为民事意义上的负有返还义务的保管人,因数额较大,刘某拒不退还,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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