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教师甲颇有才情,以本县政府某些不正之风,即兴创作一阕《水调歌头·无题》词作,讥讽时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十几个朋友,又通过QQ传给了几名网友。县长得知勃然大怒,县公安局认为,该短信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遂以涉嫌诽谤罪将甲刑事拘留,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没收其手机和电脑等物品。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请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和相关理论分析:
问答题
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我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理论依据何在?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
甲的行为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理由是:第一,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多样,既包括口头形式,也包括书面形式,必要时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利用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而以短信、QQ的形式发表言论和个人见解,是言论自由的合法表达方式;第二,短信的内容及其社会影响,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没有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属于言论自由限制的范围;第三,不同看法,即使是错误认识,也是表达的自由。
问答题
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哪些宪法权利?宪法依据何在?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
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三项宪法权利:言论自由权、监督权和人身自由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解析] 本题考查公民基本权利。注意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