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五
某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E、C作业使用的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乙方自备),台班费为4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240元/台班。施工网络计划如图2所示(单位:天)。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1.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推迟2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
2.8月21日至8月22日,因供电中断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6个工日;
3.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3增至350m3,超过了10%;合同中该工作的全费用单价为110元/m3,经协商调整后全费用单价为100元/m3
4.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m3,该工作全费用单价为 128元/m3
5.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1天时间,机械1台班。人工10个工日。
【正确答案】事件1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降水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是甲方的责任。
事件2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因停水、停电造成的人员窝工是甲方的责任。
事件3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
事件4不应提出索赔要求,因为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事件5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甲方指令增加工作,是甲方的责任。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事件1:工作D总时差为8天,推迟2天,尚有总时差6天,不影响工期,因此可索赔工期0天。
事件2:8月21日至8月22日停工,工期延长,可索赔工期:2天。
事件3:因工作E为关键工作,可索赔工期:(350-300)m3/(300m3/6天)=1天。
事件5:因E、C均为关键工作,在该两项工作之间增加工作K,则工作K也为关键工作,索赔工期:1天。
总计索赔工期:0天+2天+1天+1天=4天。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00m3×(1+10%)=330m3
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50m3-330m3=20m3
总结算价=330m3×110元/m3+20m3×100元/m3=38300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事件1:人工费:6工日×25元/工日+5工日×50元/32日×(1+20%)=450元
事件2:人工费:16工日×25元/32日=400元
机械费:2台班×240元/台班=480元
事件5:人工费:10工日×50元/工日×(1+80%)=900元
机械费:1台班×400元/台班=400元
合计费用索赔总额为:450元+400元+480元+900元+400元=263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