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19.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7年1月1日,该公司董事会通过一项股权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总经理李某在2019年1月1日—2月28日期间可以1元/股获得20000股甲公司的股票。李某在2019年2月15日行使了该项权利,获得了20000股甲公司股票,当日支付了价款并取得股权证明。当日股票的收盘价格为10元/股。要求:计算李某2019年2月该事项应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李某取得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10—1)×20000=180000(元);
应纳税额=180000×20%—16920=1908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