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吴先生与张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吴先生婚前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购买的房屋各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增值到150万元。吴先生婚后与人合资开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吴先生出资70万元,占40%的股份,且在财产分割时,吴先生的股份已增值到100万元,对于张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的股东持否定意见。
单选题
该房屋属于(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法律规定“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由于吴先生在婚前首付 20 万购买了房屋,故认定该房屋属于吴先生婚前个人财产。
单选题
在房屋的分割上,张女士可分得(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虽然婚后夫妇二人就房屋贷款部分共同还款,但不能改变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婚后贷款 80 万为吴先生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所以张女士可获得贷款额一半的返还。
单选题
吴先生名下的公司 40%的股权应该属于(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买卖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公司、企业,或是自己兴办的公司、企业,这些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单选题
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上,张女士可分得(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就吴先生婚后与他人合资开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对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时,双方按照吴先生持有股份的现市值进行进行平均分割。故,张女士可分得 100 万元/2=50 万元。
单选题
关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问题,( )说法错误。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通过股东会或当事人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书面声明材料证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张女士出任股东,则其他股东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该项权利的,张女士便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