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征在于:
(1)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过程中,形成了民事法律关系,并使原来的社会关系中的内容表现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实质上是发生在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不是人与物,人与自然界的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不仅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而且许多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等性和相应性。
(4)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许多民事法律关系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