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专业户汤某, 将一辆货车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 保额为15万元。 某年11月 , 该车在一次运输中坠入50米下的江中。 保险人查勘现场时, 了解到江水深达8米, 当地群众均说无法打捞, 便同意被保险人的要求, 按推定全额结案, 并由汤某出具了授权书, 办理了公证手续。 但赔付之后不久, 被保险人私自以打捞水中沉尸为由, 请吴某将车捞起, 并密谋由吴某修好后行使, 汤某则获得了3300元的售车款。 3个月 后, 保险人间接获悉了这一情况, 经调查后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汤某将获得的3300元售车款归还保险公司。 问: 保险公司能否胜诉? 为什么?
保险公司能够胜诉。
保险人物上代位权的取得是通过委付。 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 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
本案中货车坠入江中后按推定全额结案, 并且汤某出具了授权书, 办理了公证手续。 因此, 保险公司取得物上代位权, 依法取得该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也就是说, 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后, 货车的所有权已经属于保险公司。 因此, 汤某私自售车所得的3300元也应该属于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