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张小软故意伤害一案在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宣告判决前,县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准许撤诉裁定后,人民检察院又对该案重新起诉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A.依据新的事实重新起诉
B.提出新的证据材料重新起诉
C.对同一事实以新的罪名重新起诉
D.依据新的法律规定重新起诉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后的重新起诉问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3条规定: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的,应当要求休庭,并记明笔录。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延期审理。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根据该条可以推出人民检察院在有新的事实、新的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故A、B两项为正确答案。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17条的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对于“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C、D两项均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