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再贴现政策的概念及其政策功效评价
再贴现政策,是指中央银行通过直接调整或制定对合格票据的贴现利率,来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以及货币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从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一种货币政策。
再贴现政策的功效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①再贴现政策可以通过借款成本和告示效应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贴现率实质上就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的放款利率,中央银行提高贴现率,就是不鼓励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限制商业银行的借款愿望,这就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和超额准备金的持有量,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融资决策。同时,商业银行就会因融资成本上升而提高对企业放款的利率,从而减少社会对借款的需求,达到收缩信贷规模和减少货币供应量的目的。反之,中央银行降低贴现率则会出现相反的效果。另外,调整贴现率还有一种所渭的“告示性效应”,即贴现率的变动可以作为向银行和公众宣布中央银行政策意向的有效办法。
②再贴现政策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中央银行处于被动地位,贴现数量取决于商业银行贷款意愿,货币市场的发展使得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贴现窗口的依赖性降低,再贴现率政策缺乏弹性等等。
总体上来说,发达国家的再贴现政策还是比较有效的,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往往把再贴现率作为基准利率,并通过变动再贴现率影响商业银行和公众的借款意愿,决定其他各项利率水平、调控宏观经济状况从而实现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2)我国运用这一政策工具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
虽然我国在1986年便已开展了再贴现业务,但再贴现这一政策工具在中国所起的作用一直以来并不明显。再贴现业务量在中国人民银行资产中的比重是微不足道的,我国的再贴现业务除了交易量少之外,还存在着:再贴现率僵化的问题,既不反映资金供求状况及其变化,也无法对商业银行的借款和放款行为产生大的影响。
再贴现这一政策工具在我国的作用太小是有着深层次的经济原因的。
首先,我国的社会信用机制不够健全,商业票据的使用不广泛。中国人民的信用意识本身就比较淡薄。另外,我国的商业信用发展较晚,改革开放前曾采取“一切信用集中于银行”的方式,改革后虽改变了这种形式,但商业信用不完备,商业票据和票据市场仍不完善(只有银行承兑汇票,未开放商业本票,实际由银行信用承担了本应由企业本票承担的信用风险)。
其次,决定再贴现业务发展的外部设施建设如票据市场、信用评级机构等尚未建立或不够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也很滞后。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的蓬勃发展需要成熟完善的票据市场为中介,需要专业公正的信用评级机构来催化,更需要正确完整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而这些,正是我国目前所不具备的。
第三,商业信用行为不规范,票据诈骗层出不穷。商业票据如此不安全,大大影响到票据的使用和贴现业务的发展。
第四,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扭曲或过强,直接影响了再贴现政策的运用。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直接指令计划控制,中央银行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贷款来调控基础货币贯彻货币政策,这就使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再贷款政策被扭曲和过分加强,而再贴现政策却被严重忽视而得不到应有的地位。
(3)解决对策
要想发展票据贴现业务,发挥再贴现政策应有的作用,必须解决上面提到的几个问题。
首先,应当树立社会信用意识,大力推广商业票据的使用,并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承兑、贴现和转贴现业务。
其次,应完善外部设施建设。如发展票据市场、建立票据市场评级机构、颁布规范票据业务的各项法律法规,大力打击商业票据犯罪活动等等。
还有,应转变货币政策调控方式,大力发展间接调控工具,减少规模指令性控制;还要改革再贴现利率生成机制,形成市场化的利率决定机制,使再贴现利率真正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增强央行再贴现的政策效力。
1998年来,中央银行已采取了多项措施来促进票据业务和再贴现业务的发展,继1995年5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来,中央银行又先后颁布实施了《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为票据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另外,中国人民银行还利用窗口指导,促使商业银行加大对企业使用商业汇票的支持,扩大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加快发展以中心城市分支行票据承兑贴现的授信额度;扩大再贴现业务的对象和范围并简化改进再贴现业务的操作方式等等。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些举措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再贴现业务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国的票据业务一定会得到蓬勃的发展,而再贴现政策也一定会作为央行的三大基础性政策工具之一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