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保险与再保险有何区别?
(1)原保险与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①原保险又称为第一次保险,是相对于再保险而言的,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②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2)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
①主体不同。
原保险主体一方是保险人,另一方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再保险主体双方均为保险人。
②保险标的不同。
原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既可以是财产、利益、责任、信用,也可以是人的生命与身体;再保险中的保险标的只是原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保合同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
③合同性质不同。
原保险合同中的财产保险合同属于经济补偿性质,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经济给付性质;再保险合同全部属于经济补偿性质,再保险人负责对原保险人所支付的赔款或保险金给予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