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吴某有矛盾。一日,李某、张某等5人与吴某等3人相遇,发生持械群殴,吴被砍伤倒地。此时,民警王某经过此地,喊道:“我是公安局的,不许再打。”但歹徒并未收敛,张某持长刀冲上来,砍中民警王某左手,王某立即开枪将张某击毙,其余人四处逃窜。王某对其开枪行为造成的后果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10条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9条也对警察何时能使用武器进行了规定。规定写明,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本题中,王某开枪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因此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故本题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