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公司与高图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约定由高图公司向宏达公司提供50台装有win10系统的电脑,合同履行期为2012年10月9日,宏达公司验收合格后再付款。高图公司按时供货,宏达公司收货后发现,该批电脑安装的只是winXP系统,不能满足公司的运营需要。基于上述情况,宏达公司可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涉及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合同解除权的适用问题。如上所述,先履行抗辩权、违约责任请求权和合同解除权是三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其功能是不能相互替代的,故正确选项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