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大系甲市A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其子王小2000年7月(此时20岁)法律专业大专毕业后进人该人民检察院工作, 2001年8月被破格提升为助理检察员。 2002年4月,王小认为检察院待遇太低,便投资入股朋友办的某股份有限公司并任董事。检察院得知此事后,对王小进行了处分,王小遂于2003年2月辞职进入某律师事务所并以律师身份执业。对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考点] 检察官法关于任职条件的规定 [解析] A选项,根据《检察官法》第19条规定,王小与主大是父子关系,需要任职回避。B选项,根据《检察官法》第10条规定,年满23岁才能担任检察官,王小刚21岁,不符合担任检察官的条件;同时学历也有问题。C选项,《检察官法》第18条,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D选项,根据《检察官法》第20条,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的2年之内不能以律师身份执业。